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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22:43:44 股吧网页版
泰达股份: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向天津泰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售其持有的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 号》等文件的规定,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披露交易报告书(草案)公告的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止(即:2025 年 10 月
3 日至 2026 年 4 月 3 日期间)

二、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交易对方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标的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5、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6、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
7、上述核查范围所涉及的自然人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 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核查范围内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等,在自查期间内,核查范围内的相关机构和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相关自然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内,相关自然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相关法人机构买卖股票的情况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自查期间 买卖时间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自查期末持股
(股) (股) 情况(股)

中国银河 2025/10/3-

证券股份 2026/4/3 2025/10/31 0 124,600 100
有限公司

银河德睿 2025/10/3- 2025/10/9-

资本管理 2026/4/3 2026/4/3 5,751,300.00 5,894,360.00 14,700.00
有限公司

对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自查期间买卖泰达股份股票的上述行为,银河证券出具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买卖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承诺如下:“本公司已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执行内部信息隔离制度,充分保障了职业操守和独立性。本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信息隔离墙机制,各业务之间在机构设置、人员、信息系统、资金账户、业务运作、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独立隔离机制及保密信息的管理
和控制机制等,以防范内幕交易及避免因利益冲突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除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公司在上述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上述股票买卖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泰达股份股票的情形;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泰达股份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若本公司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公司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2、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自查期末持
公司名称 自查期间 买卖时间 (股) (股) 股情况

(股)

天津泰达
资源循环

集团股份 2025/10/3- 202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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