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
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部部室及管理单元和下属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对内部控制的建立与运行情况及时开展检查、评价,围绕内部控制要素进行评估,涉及内部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财务报告、资
金管理、税务管理、全面预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业务外包、工程项目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存货管理、销售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财务报告、资金管理、存货管理、销售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规定的程序执行。开展内部控制检查评价工作的基本流程,主要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测试、认定控制缺陷、汇总评价结果、编报评价报告和内控缺陷等环节。
评价过程中,采用了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内部评价采用的评价方法是适当的,获取的评价证据是充分的。
(三)内部控制工作依据及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自身经营特点,设定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该标准结合资产总额、营业
收入、利润总额的规模与风险特征,采用差异化比例设定,确保评价结果精准适配公司实际风险水平,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 错报≥0.5% 0.1%≤错报<0.5% 错报<0.1%
利润总额 错报≥1% 0.2%≤错报<1% 错报<0.2%
资产总额 错报≥0.3% 0.05%≤错报<0.3% 错报<0.05%
重大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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