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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01 19:59:40 股吧网页版
*ST金科: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02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简称:*ST 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6-035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提供资助的对象为新设立项目公司,公司拟与其他合作方共同为项目公司开发西安经开区凤城七路项目提供财务资助,其中公司资助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资助期限不超过24 个月。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拟与西安经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开金控”)、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西安郭家庙村城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改公司”)等合作方设立项目公司合作开发西安经开区凤城七路项目。西安经开区凤城七路项目现为公司信托包项目。现公司拟与各合作方成立新项目公司承接信托包项目资产并进行项目开发。

为支持项目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与其他合作方共同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以不超过出资比例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他合作方不低于出资比例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次公司拟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0.5亿元,经开金控拟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2.5亿元,中航信托拟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3.2亿元,城改公司拟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2.26亿元。

资助对象不属于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满足交易生效所必需的审议程序,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资助对象为拟设立项目公司,目前暂未设立。根据协商结果,公司拟间接持有项目公司 35.063%权益,经开金控拟间接持有项目公司 34.937%权益,中航信托拟持有项目公司 28.5%权益,城改公司拟持有项目公司 1.5%权益。股权结构图如下:

注:上述股权比例以项目公司设立时登记比例为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不会超出本次审议额度及按对应股权比例计算可资助的金额。

资助对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资助对象目前暂未设立,无历史财务数据。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对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与合作方的协商结果,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财务资助的方式:通过设立有限合伙企业间接向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
2、期限:不超过24个月

3、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4、利率:12%

5、资金用途:用于西安经开区凤城七路项目开发

6、违约责任以及协议中的其他重要条款:如项目公司未能按期归还借款,则借款方有权要求项目公司以物抵债;如项目公司未完成以物抵债的,则由相关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

注:以上条款为各方初步协商条款,具体内容以正式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财务资助的风险分析及风险防控措施

本笔财务资助的还款来源为对应房地产项目物业销售回款,如项目销售回款不佳,则公司存在无法全额回收借款的风险。

为对冲市场不可预测风险、避免项目销售受阻,项目实行基准均价及动态调价机制,根据各批次开盘后的销售去化情况按既定规则阶梯调价,保障项目回款稳定;同时项目设置严格印鉴证照及财务权限共管风控,项目公司除银行U 盾和财务专用印鉴外的其余印鉴、证照统一存放于项目办公场地专用保险柜由借贷各方共管,严格管控项目资金流转,保障借款资金安全;若借款到期后项目公司未足额清偿有限合伙企业全部借款本息,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有权要求项目公司以全部或部分未受偿债权本息进行以物抵债,抵债价格按评估机构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拟设立的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支持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提升开发价值,有利于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从而促进公司的整体发展,且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其他股东根据不低于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资助对象为拟设立的项目公司,且拟获取的项目风险可控,因此,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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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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