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08 21:02:21 股吧网页版
*ST金科: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09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进展公告

证券简称:*ST 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6-036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进展情况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两江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重庆两江法院在执行公司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与重庆骏鸿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一案中,依法作出裁定,对被执行人金科控股所持公司的115,5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9%)予以司法强制处置。

根据《执行裁定书》的内容,自上述股票冻结状态变更为可售冻结之日起,将以集中竞价方式,卖出被执行人共计 115,500,000 股股票,直至上述股票卖出款项扣除证券交易印花税、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后金额达到人民币 172,248,887.4
元止。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7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
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票冻结状态已变更为可售冻结,达到本次司法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

二、本次被执行股份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股份,或者特定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在任 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鉴于此,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本次将被司法强
制执行的股份数为不超过 105,970,216 股,剩余股份数将在上述被执行期间到期 后继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本次减持原因、被执行股份来源、数量、方式、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情况如下:

被执行

股份占

股东 减持原 被执行股 被执行数 被执行 被执行价
公司总 被执行期间

名称 因 份来源 量 方式 格区间
股本的

比例

本 次 被 执 自公告之日

行 的 股 票 起 15 个交易

系 上 市 公 不超过 集中竞 日后的 3 个 根据执行
金科 司法强 不超过

司 向 特 定 105,970,2 价交易 月内(2026 时的市场
控股 制执行 16 股 1.00%

对 象 公 开 方式 年7月2日至 价格确定
发 行 的 股 2026 年 9 月

份 29 日)实施。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被强制执行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指定信息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