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3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九月
财务顾问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财务顾问”)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
本财务顾问特作出如下声明:
一、本财务顾问依据的有关资料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作出声明,保证其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所有文件和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报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三、本财务顾问已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告文件进行核查,确信公告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规定。
四、本财务顾问就本次权益变动所出具的专业意见已提交内核机构审查,并获得通过。
五、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不构成对本次权益变动各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及投资者认真阅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有关此次权益变动各方发布的相关公告。
七、本财务顾问与本次权益变动各方当事人均无任何利益关系,就本次详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发表的核查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八、在担任财务顾问期间,本财务顾问执行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及内部防火墙制度。
九、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相关的上市公司公告和备查文件。
十、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上市公司退市风险,具体如下:
“2025 年 5 月 10 日,上市公司已收到重庆五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
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金科股份重整计划》《重庆金科重整计划》,并终止上市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如上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扭转公司经营颓势,恢复持续盈利能力;如重整失败,上市公司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上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版)》(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因上市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上市公司股票将自
2025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
关规定,若公司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因上市公司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
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上市公司股票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 录
财务顾问声明...... 1
目 录...... 3
释 义...... 4
一、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核查...... 6
二、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的核查...... 6
三、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的核查...... 14
四、关于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的核查...... 17
五、关于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的核查...... 35
六、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计划的核查...... 36
七、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影响的核查...... 38
八、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重大交易的核查...... 43
九、关于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核查......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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