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4:08:32 股吧网页版
*ST金科: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第 1—7 页
二、财务报表...... 第 8—15 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 8 页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9 页

(三)合并利润表......第 10 页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11 页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12 页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13 页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4 页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5 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16—192 页
四、报告附件......第 193—197 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6〕8-485 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股份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金科股份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金科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一)、三(十二)及五(一)5。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金科股份公司其他应收款(含应收股利)账面余额为人民币 93.97
亿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 40.59 亿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53.38 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35.85%。由于其他应收款金额重大,且金科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在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时需要作出重大估计和假设判断,受宏观经济政策、房地产市场环境、项目运营规划、债务人经营状况等主客观因素影响,相关假设和判断存在固有不确定性。因此,我们将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管理层与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内部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了解管理层针对不同款项性质的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所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以及相应的重要假设、计算模型和关键参数等,并评价其恰当性;
(3) 获取管理层编制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明细表及相关资料,复核坏账准备计算的准确性;

(4) 获取管理层聘请的评估机构出具的金科股份公司对非保留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日的部分其他应收款可收回金额的评估结果,了解评估师采用的评估方法、评估假设以及重要参数的确定原则并评价其合理性,抽样分析与资产负债表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相关变动的合理性;

(5) 对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执行函证程序和期后回款检查程序,评价其他应收款的真实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6) 检查与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债务重整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四)2、五(二)7 及十三(二)1。2025年 12 月 15 日,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就金科股份公司及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重整计划执行工作分别出具了《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关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金科股份公司及重庆金科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