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1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6-40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事项。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2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0 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 288 号钻石大厦1006 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仲泽
6.合规性: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071 人,代表股份1,514,674,9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4738%(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2,278,604,400 股)。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6 人,代表股份 697,394,1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06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65 人,代表股份817,280,8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676%。
2.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股东会。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董事会向本次股东会提交了 6 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4,092,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6%;反对 49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9%;弃权 84,1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3,874,3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70%;反对 49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47%;弃权 84,1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3%。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4,094,8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7%;反对 52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5%;弃权 5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3,876,4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84%;反对 52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22%;弃权 5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4%。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4,079,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7%;反对 533,2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2%;弃权 6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3,861,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78%;反对 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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