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6-34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杨汝岱)
本人杨汝岱作为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2 月 11 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勤勉地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就相关事项提供专业咨询,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杨汝岱,男,1980 年 2 月出生,湘潭大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
业本科,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博士,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经济地理方向博士后,美国威斯康辛大学访问学者。杨汝岱先生现为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的要求履行职责,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在召开各次董事会会议之前均详细询问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和决策依据;在开会期间,仔细听取管理层的汇报,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2025 年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事姓名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数
杨汝岱 2 2 0 0 3
2025 年度履职期间内,本人认为公司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阅,在此基础上均投了同意票,未有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或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及会议,履行相应职责,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建议。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十届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该项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公允性进行了审核,认为其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1 月 23 日,提名委员会召开十届 2025 年第 1 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的议案》。本人对易君健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具备履职能力,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与公司证券法务部(董事会办公室)沟通相关问题。在召开相关会议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文件,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或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2025 年,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 5 天,运用专业知识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提交给董事会的各项议案,都进行认真地审阅,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可能存在的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核查,促使公司从维护整体利益角度做出决议。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采纳相关意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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