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6 15:41:43 股吧网页版
中钨高新: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曲选辉)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6-30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曲选辉)

本人曲选辉作为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勤勉地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就相关事项提供专业咨询,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曲选辉,男,1960 年 9 月出生,中南工业大学金属材料及热处理
专业博士。本人曾任中南工业大学粉末冶金所第一副所长,粉末冶金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北京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等职。现任北京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的要求履行职责,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在召开各次董事会会议之前均详细询问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和决策依据;在
开会期间,仔细听取管理层的汇报,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凭借在材料领域的专业积累,重点关注涉及公司主营业务技术升级、新材料产业布局及研发投入等相关议案,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2025 年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事姓名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数

曲选辉 13 13 0 0 8

2025 年度,本人认为公司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阅,尤其对技术类投资、资产收购及激励计划等与公司长远技术竞争力密切相关的议案进行了深入分析,在此基础上均投了同意票,未有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或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组织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20 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 7 次。2025 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第十届及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及会议,履行相应职责,注重结合自身在金属材料、粉末冶金及新材料产业领域的专业知识与经验,对相关议案进行分析研判并提出建议。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公司召开 7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审议通过 14 项议
案。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
涉及公司关联交易、现金收购资产、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聘任财务和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

2.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包括资产减
值准备及核销、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聘任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等共 19 项议案,并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总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专项报告。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审议财务报告、资产减值及内部控制等事项时,注重结合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深入了解,审慎评估相关会计处理及风险管理的合理性,切实履行财务监督和内部控制核查职责。

3.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7 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审议通
过包括《关于 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的议案》《2025 年度投资资金计划》《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五矿钨业相关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现金收购衡阳远景钨业有限责任公司 99.973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共 12 项议案,听取公司投资情况等相关汇报。报告期内,本人利用自身对行业技术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