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6-24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宽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
五矿财务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仲泽、徐加夫、樊玉雯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五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如持有公司股份)需在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无需
取得相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简介
企业名称: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甦
注册资本:510,000 万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5 号 A247-A267(单)A226-A236
(双)C106
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五矿财务公司资产总
额 624.11 亿元,负债总额 563.93 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60.18 亿元,
资产负债率 90.36%,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4.49 亿元,利润总额 2.11
亿元,净利润 1.75 亿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五矿财务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企业,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五矿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原《金融服务协议》及原《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关于
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以下简称“原补充协议”)(公告编号:2025-40)中的“三、原关联交易协议《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四、
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一)授信额度上限金额
原协议第 1 条第(1)款“财务、融资、投资顾问业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中约定:“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及附属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具体执行将根据乙方及附属公司具体情况另行签订业务协议进行约定。”
现变更为:“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及附属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具体执行将根据乙方及附属公司具体情况另行签订业务协议进行约定。”
(二)存款上限金额
原补充协议第 1 条第(3)款“存款业务”中约定:“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本《金融服务协议》相关条款,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乙方及附属公司任一日在甲方的存款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现变更为:“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本《金融服务协议》相关条款,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乙方及附属公司任一日在甲方的存款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
(三)贷款上限金额
原补充协议第 1 条第(5)款“贷款业务”中约定:“本协议有效期内,在甲方的授信额度范围内,乙方及附属公司任一日在甲方的贷款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现修改为:“本协议有效期内,在甲方的授信额度范围内,乙方及附属公司任一日在甲方的贷款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
(四)生效条件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且乙
方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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