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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6 15:44:43 股吧网页版
中钨高新: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文兴)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6-33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李文兴)

本人李文兴作为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5 月 16 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勤勉地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就相关事项提供专业咨询,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文兴,男,汉族,1958 年 8 月出生,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会计
学专业,经济学博士,中国交通运输价格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系讲师,成本运价教研室副主任、主任,经济研究所党支部书记,会计系主任,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现为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交通运输价格研究中心主任。曾任大秦铁路独立董事、西藏药业独立董事等。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6 次、股东会 4 次,本
人均亲自出席所有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没有缺席或委托出席的情况。本着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均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资料,提前做好会议准备;开会期间,仔细听取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议案作出客观独立的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本人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有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或弃权的情形。

独立董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事姓名 亲 自 出 席 次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数

李文兴 6 6 0 0 4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工作。2025 年 1 月至 5月,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我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参与了相关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工作中,我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公司发展提出具体建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以下是我在报告期内的具体工作情况: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履职期间内,公司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审议通
过 8 项议案。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慎勤勉履职,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以及重大事项对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会议审议的议案包括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授权、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及风险持续评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等。经审核,所有关联交易均定价公允、程序合规,募集资金管理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履职期间内,公司召开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的议案》《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 年度财务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共 7 项议案。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秉持审慎原则,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把关,关注减值准备的合理性、利润分配方案的合规性,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确保审计质量。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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