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海 洋: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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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2-01-30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近日涉
及的重大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厦经初字第43号传票及
应诉通知书,知悉该院已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诉被告怡安(厦
门)无纺布有限公司、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即本公司)借
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被告怡安(厦门)无纺布有限公司立即偿还
所欠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390万元及利息(利息暂计至2001年12月20日为1,9
19,491.11元,应计至本息还清之日)、判令本公司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此案将于2002年2月22日开庭审理。
特此公告。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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