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海 洋: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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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2-04-22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近期涉及的
重大诉讼事项的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关于原告福建省华侨信托投资公司起诉本公司、厦门海洋实业总公司、厦门
兴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公司于2002年4月19日接到福建省福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榕经初字第068号民事裁定书,该院就原告提出的财产保
全申请裁定如下:
冻结本公司、厦门海洋实业总公司、厦门兴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帐户存
款或查封、扣押上述三个被告相应价值的财产至人民币20860000元。
特此公告。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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