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1 19:19:21 股吧网页版
珠海中富: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5-084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1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六人,实际出席董事六人(其中,董事李晓锐,独立董事游雄威、徐小宁、吴鹏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仁硕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资产的议案》

1、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富粤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拟向新疆中科港产业园有限公司购买厂房及综合楼,预计交易总价约为人民币 3,279 万元。
2、本次购买资产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购买资产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交易事项相关的后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资产交割、办理过户手续等。

4、本次交易仍需交易双方正式签署协议并根据协议完成款项支付、银行按揭、办理交付等手续后方能正式完成。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资产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向控股股东陕西新丝路进
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财务资助借款 7000 万元,并签署了《借款协议》,财务资助的年利率为不超过 6%,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鉴于上述控股股东财务资助借款即将到期,经协商,将上述借款延期 6 个月,借款利率不变,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关联董事许仁硕先生、陈衔佩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2 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财务资助延期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基于业务运营的实际情况,公司拟注销全资子公司呼和浩特市中富容器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在杭州市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杭州中富瓶胚有限公司,注册
资本 1000 万人民币。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公司与原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合作期限已到期,综合考量公司业务发展与审计需求,公司拟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

4、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表示无异议。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