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4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〇二六年四月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中富”)拟向特定对象珠海横琴兴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横琴兴赢”)发行不超过 282,854,554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现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33,420,028.20 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 8.00 亿元用于偿还债务,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旨在增强公司资金实力,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1、拓展公司融资方式,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公司风险抵御能力
公司自2010年12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83亿元后,未进行过资本市场再融资,主要依靠自身经营积累和银行借款经营发展,融资方式较为单一。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占比分别为85.01%、86.72%、92.11%及95.55%,呈逐年上升趋势。为了保持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和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公司整体负债规模和负债中流动负债占比相对较高,尽管公司努力压缩有息债务、削减利息支出,目前财务压力仍然较大,且对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若本次发行完成后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公司资产负债率将大幅降低,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减少负债规模,提升财务稳健性水平。
2、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及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的需要
若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营运资金得到补充,将有效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为公司未来业务开拓及业绩的增长提供有力保障,保证经营活动平稳、健
康进行,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增加流动资金的稳定性、充足性,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可行性
1、本次募集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1)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②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③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2)本次募集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上市公司应当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且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已超过18个月,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四、关于第四十条‘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理解与适用”的要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由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五、关于募集资金用于补流还贷如何适用第四十条‘主要投向主业’的理解与适用”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具有治理规范、内控完善的实施主体
公司已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规范地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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