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6-033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9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 19 号,对“关于非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内容做了相关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9 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解释第 19 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9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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