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关于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尤振专审字[2026]第 0211 号
关于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尤振专审字[2026]第0211号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中富”)2025 年度
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尤振审字[2026]第 0340 号审计报
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由珠海中富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一、 管理层的责任
珠海中富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三、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核查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 核查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其说明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尤振审字[2026]
第 0340 号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说明如下: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万元) (万元)
营业收入金额 饮料加工、饮料包装业等业 饮料加工、饮料包装
98,726.58 务收入 100,701.78 业等业务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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