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6-035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品种: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发行或管理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的理财方式,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影响较大,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可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当的投资理财。
一、理财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当的投资理财,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2、投资金额:投资授权期限内任何时点,委托理财在余额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额度内滚动操作,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3、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与筛选,投资于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发行或管理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4、投资授权办理期限: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5、资金来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6、授权: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投资授权的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及办理相关事宜,并根据公司规定流程进行投资理财活动。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预计的议案》。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理财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的理财方式,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类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做好委托理财产品前期调研,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委托理财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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