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30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编号:2020-013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2020 年 3 月 24 日。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通讯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3 月 27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2020 年 3 月 27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3 月 27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 368 号 1 栋北四楼 A4068 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通过通讯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由董事长迟晨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通讯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
474,305,2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3939%。
其中:通过通讯会议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72,841,8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463,3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33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通讯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0,273,9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839%。
其中:通过通讯会议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8,810,5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
1,463,3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339%。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 1.00 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3,614,3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3%;反对690,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583,0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846%;反对690,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 2.00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3,595,7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8504%;反对709,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564,4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384%;反对 709,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61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传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卫勇、何垭娟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中所公告的时间、地点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传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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