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4
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50 号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工商信息显示,你公司注册地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
洲区新兴二路 137 号,办公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六合路 368 号
1 幢北四楼 A4068 室。你公司重要全资子公司,即主营业务智慧城市 系统建设及服务的运行主体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天夏”)的注册地址、办公地址亦为上述杭州市地址。鉴于浙江
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响应级别已分别于 3 月 2 日和 3 月 23 日下调为
二级和三级,请说明你公司及杭州天夏截至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
同时,我部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 报告是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信息,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当勤勉 尽责,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提供必要人员支持, 密切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按期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 同时,你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依法履职工作,创新审计方式,创造 条件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抓紧推进审计工作。
2、你公司以往公告显示,因杭州天夏已进入破产清算申请程序,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已于 2019年 12月 9日指定浙江华光律师事务 所担任杭州天夏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请你公司充分说明在 管理人已依法接管杭州天夏的财产及印章、账薄且你公司对杭州天夏
的资产权利已受限等现实情况下,你公司是否仍能对杭州天夏实施控 制,若能实施控制,请说明如何实施控制,你公司是否将杭州天夏纳 入上市公司 2019 年年报、2020 年一季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并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充分说明会 计依据及合理性,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
3、你公司以往公告显示,自你公司前任董事会秘书于 2018 年 7
月 5 日辞职至今,董事会秘书岗位人员长期空缺,相关职责长期由时
任董事长代行。此外,你公司财务总监已于 2019 年 11 月 3 日辞职,
你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已于 2020 年 2 月 14 日辞职。截至目前,你公司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等定期报告编制工作相关的重 要岗位人员持续空缺。请你公司结合上述岗位的主要职责,说明在上 述岗位人员长期空缺期间,你公司相关岗位具体工作的开展情况、你 公司定期报告相关工作的人员安排以及截至目前你公司定期报告准 备工作的进展情况。同时,请充分说明在你公司上述重要岗位人员缺 失的情况下,你公司公司治理以及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并请 你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
4、你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聘任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为你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请你公司及年审机构 说明截至目前审计工作进展、预计的审计计划安排等。
我部对上述问题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前
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披露相关回复内容。同时,我部提醒 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按照《证券法》、《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及
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
2020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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