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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5-10 16:05:33 股吧网页版
天夏智慧:关于担保纠纷进展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5-11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编号:2020-025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关于担保纠纷进展的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2019 年 10 月 31
日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编号:2019-068)中显示无效对外担保纠纷余额为 4.53 亿。关于担保诉讼进展如下:

1. 2017 年 6 月,国厚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中信银行合肥分行向
浙江睿康投资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 3 亿元,质押浙江睿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莲花健康(600186)1.25 亿股股票,浙江睿康投资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 5,000万元,剩余 2.5 亿借款本金未在约定期限内偿还。国厚公司、中信银行合肥分行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司作为担保方涉案。后法院判决裁定拍卖浙江睿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莲花健康(600186)1.25 亿股股票并在 2019 年
12 月 6 日拍卖获得 2.9 亿元拍卖款用于结清国厚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
务。公司解除担保责任。

案号:(2019)最高法民终 449 号,(2018)皖民初 56 号,(2019)皖 01 执
1321 号,(2019)皖执 74 号

2. 杭州秦商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原杭州睿康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向江苏恒东贸易有限公司借款累计 1.37 亿元,杭州秦商体育文化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远程股份有限公司 1200 万股股票质押为上述债务提供担保。年利率 24%,陆续偿还 0.97 亿元。剩余借款余额 4000 万元。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夏建统、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江苏恒东贸易有限公司向江苏省
常熟市人民法院提起起诉并开庭,由于公司担保未经过董事会决议,根据 2019年 11 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第九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对担保有效性的判定,公司担保为无效担保。江苏恒东贸易有限公司也认可公司担保为无效担保并撤回了对上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起诉,保留了对借款主体杭州秦商体育文化有限公司的起诉。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已披露,详见 2019 年 3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公告号:2020-011)

案号:(2019)苏 0581 民初 4196 号

3.锦州恒越投资有限公司、杭州秦商体育文化有限公司、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夏建统、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夏建军、申劼佶共同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向湖州四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 3000 万元,借款期限
31 天。期限届满后,借款余额未结清。原告第一次起诉后因其原因撤诉。后又
重新提起诉讼,起诉剩余未结清债权为 1600 万元。2019 年 11 月 15 日法院二审
判决本案剩余本金 655 万元,由锦州恒越投资有限公司、杭州秦商体育文化有限公司、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夏建统、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夏建军、申劼佶共同承担。公司与其他 6 个主体目前承担 655 万元偿还责任。偿还金额减少了 945 万元。

案号:(2018)浙 0103 民初 2124 号,(2019)浙 01 民终 5778 号

4.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票据,收票人为上海一江经贸有限公司,后被背书人上海连行贸易有限公司以收到的票据收益权质押向深圳中睿世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售借款 4800 万,同时回购。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夏建统为回购提供担保。上海连行贸易有限公司到期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回购义务。深圳中睿世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遂起诉要求回购并由担保人承担回购担保责任。由于公司担保未经过董事会决议,根据 2019 年 11 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第九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对担保有效性的判定,公司担保为无效担保。深圳中睿世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也认同担保无效便撤回了对公司的起诉。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

案号:(2019)沪 0115 民初 9063 号,(2019)沪 0115 财保 102 号

综上所述,公司较2019年10月31日担保余额4.53亿减少了3.4745亿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剩余担保余额为 1.05 亿元。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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