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夏:关于对深圳证劵交易所《事先告知书》回复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1-16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ST 天夏 公告编码:2021-017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劵交易所《事先告知书》回复的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事先告知书》内容如下: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你公司在 2020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1 年 1 月 13 日期间,通过本所交易系统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4.2.1 条第(四)款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及《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你公司有权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事先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我司将尽快落实是否申请听证,持续关注后续发展情况,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