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31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
【2025 年 3 月】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5 年 03 月 28 日
审计机构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大华审字[2025] 0011006263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高世茂、田磊斌
审计报告正文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林业)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永安林业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永安林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A、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永安林业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及账面金额的信息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三) 及附注五、注释 41 所述。
2024 年度永安林业营业收入 32,308.61 万元。由于收入是永安林业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1.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收入确认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估和测试与营业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的合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分析永安林业营业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对营业收入实施分析程序,包括分析收入、成本、毛利率与上期收入、成本、毛利率的变化情况;
(4)对本年记录的营业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发票、销售合同及出库单、客户签收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永安林业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5)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测试程序,检查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交易的相关支持性文件,以评估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6)执行函证程序,向主要客户函证营业收入的发生额和应收账款的余额;
(7)取得营业收入扣除明细表,执行检查及分析程序,关注是否按规定要求列示所有的营业收入扣除项目,是否存在将其他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收入混同的情况;
(8)评价管理层对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披露是否恰当。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永安林业营业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B、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减值
1.事项描述
因管理层决策因素影响,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停止投资并拟对外挂牌转让。管理层依据规定对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减值迹象进行判断,并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预测可回收金额。其中,在预测可收回金额时,管理层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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