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31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刘雪娇,离任)
作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4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刘雪娇,女,1985 年 11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通
过 ACCA 资格认证。历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助理教授、副教授。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4 年 5 月24 日任中化装备(股票代码:600579)独立董事;自 2024年 7 月任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股票代
(二)独立董事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24日任职期间,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列席股东
姓名 董事会 席 投票情况 备注
席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三 次 同
刘雪娇 4 4 0 0 意,一次 4 离任
弃权
注: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停止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投资建设并公告的议案》表决中弃权。认为:生物质能项目前期论证时,本人尚未担任独立董事职位,对项目合规问题、可行性论证流程缺乏了解,前期参与的董事成员亦已全部轮换。本次项目停止的主要原因系其采购与实施流程3中存在的缺陷,
与前期项目评估流程是否合理合规等存在重大联系,本人因此无法在前后决策的因果关系上对其合理性进行有效判断。
(二)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期间,主持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参与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开合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兑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年薪及专项奖励的议案》,积极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参与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积极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4.担任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参加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听取公司发展情况报告、公司2025—2030战
略规划编制方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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