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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30 15:37:26 股吧网页版
永安林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陆元昌)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31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陆元昌)

作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相关议案,重点关注相关事项,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陆元昌,男,1957 年 8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
国际林联森林计划与经济分部理事、云南省青年联合会常委、中共中央建言献策专家组生态组成员、全国营造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系统工程学会林业系统工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林学会副理事长、北京林业大学博导、中国林科院森林经理学科首席专家和研究室主任。现任中国林科院资源信息所研究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经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世界银行(WB)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森林经营注册专家。

(二)独立董事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2024 年,本人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客观发表意见建议,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6 次股东大会。本人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列席股东

姓名 董事会 席 投票情况 备注

席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陆元昌 9 9 0 0 全部同意 5 现任

(二)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期间,主持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独立董事张宝文;主持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亚峰、张卫泳;主持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刘斌。

2.担任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参与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听取公司2025—2030战略规划编制方案,并发表相关意见建议,积极履行了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参与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聘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积极履行了审计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4.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参与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兑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绩效年薪及专项奖励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考核责任书的议案》,积极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一)2024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4年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安人造板厂与中国林业集团福建福人源木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2024年10月30日,召开公司2024年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决南安雄创利润补偿事宜的议案》。

(三)2024年12月9日,召开公司2024年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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