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5-016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 “ 本 公 司 ” ) 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刊登了《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 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公 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开本次股东 大会的决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4 月 24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21 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福建省永安市南坑路 638 号煤业大厦 8 楼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
投票提案
1.00 关于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二)其他内容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三)披露情况
上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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