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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永安林业: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7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为践行负责任投资原则,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实现稳健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范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的投资管理。

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持股或间接持股超过 50%的企业,或持
股不到 50%但能够对其实际控制的企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公司及各子公司为在未来可预见
的时期内获得收益或资金增值,以现金或实物资本等投入到项目,形成资产或权益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

(一)工程建设、技术改造及购置、建造大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

(二)在企业新设、并购重组、划转、增资等经济行为过程中取得被投资企业股份进行的长期股权投资。

(三)取得林木、林地、土地、厂房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其他资产或权益性投资。

日常办公固定资产购置、资金管理类投资,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管理包括投资事前、事中、事后管
理,具体包括:投资计划、项目立项、项目可行性研究与论证、投资决策、实施、竣工验收、统计、后评价、审计、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全过程管理。

公司对投资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决策。

第五条 公司投资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合规: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二)战略引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聚焦主业:大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非主业投资应符合公司调整、改革方向,有利于主业的发展,原则上不得从事境外非主业投资。

(四)规模适度:投资规模应当与公司资本实力、融资能力、行业经验、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等相适应。

(五)效益优先:遵循价值创造理念,加强投资项目论证,严格投资过程管理,投资项目收益率必须不低于国资监管规定,确保投资收益。

(六)闭环管理:建立完善的投资项目立项、决策、实施和后评价及监督管理体系,形成投资的闭环管理。

(七)权责对等: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责
任主体明确、有据可查,对违规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责任主体进行责任追究。

(八)风险控制:投资实施主体作为风险管理责任主体,应对投资项目风险进行充分识别、分析和评估,原则上坚持控股控权、不超股比担保等要求,采取有效的风险应对措施,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其主要负责人是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 投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投资计划,实行“一本账”管理。各级、各类、各种资金来源的投资项目,必须纳入公司投资计划,以项目为载体编制投资规划、下达投资计划,组织实施、结(决)算、统计、后评价。

(二)控制投资总量,以规划总量控制年度总量,以年度总量控制业务结构总量。

(三)控制效益标准,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效益原则上不低于其他上市公司相同业务投资收益平均水平。

(四)控制实施过程,严格执行项目立项(如需要)、可行性研究与论证和最终投资决策审批程序;严格执行招投标、合同、采购及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投产运营等有关规定,确保投资项目质量。

第七条 本制度所称主业是指属于公司经营范围内的主业;
非主业是指主业以外的其他经营业务。

本制度所称重大投资项目是指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内的所有
投资项目。

除特别示明外,本制度中“以上”“超过”不包含本数,“以下”“以内”“不超过”包含本数。

第二章 投资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领导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其
职责是: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投资部是公司投资管理归口部门和重大投资项
目牵头部门,其职责是:

(一)研究起草、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二)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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