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29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提高福建省永安
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职责权限与工作分工作出规定。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主要管理职能与事项作出规定。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
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承担管理责任。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
任与解聘,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正常选聘程序。
第六条 公司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选聘总经理、副总经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
第七条 公司应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签
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公司总
经理任免应履行法定的程序。
第二章 总经理机构
第九条 公司总经理机构设总经理 1 名。设副总经理若干名,
设财务负责人 1 名,设总法律顾问 1 名,协助总经理工作,经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十条 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增
设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职位。
第十一条 公司总经理机构的人员变动须经董事会审议批
准。
第十二条 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公司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
第十三条 公司总经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行使下列职责:
(一)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1.向各经营单位下达年度经营计划;
2.主持编制季度及月度经营计划;
3.检查经营计划实施情况;
4.适时调整有关经营计划;
5.协调经营中的对内、对外关系,解决经营中的重大问题;
6.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分阶段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1.编制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的实施计划;
2.为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的实施准备人员、资金及物资条件;
3.检查投资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4.提出投资重大变更建议;
5.组织投资工程验收及决算报告编制;
6.向董事会报告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实施情况。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1.提出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2.提出各内部管理机构职责;
3.提出各内部管理机构编制;
4.提出内部管理机构负责人人选。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2.财务审计管理制度;
3.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其他基本管理制度。
(五)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拟订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有关建议方案。
(六)制定重要规章制度和配套规章制度。
1.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的实施办法;
2.制定其他公司管理必须的具体规章制度。
(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负责提名公司拟聘任或解聘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负责分配调整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分工。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员。
(九)根据董事会授权,代表公司对外处理业务。
(十)提出公司行使所投资企业股东权利所涉及事项的建议。
(十一)《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 公司副总经理经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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