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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1:31:33 股吧网页版
永安林业: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彭亚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彭亚峰)

本人作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彭亚峰,男,1981 年 7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职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本人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
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投票 列席股东 备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情况 会次数 注

彭亚峰 10 10 0 0 全部 3 现
同意 任

(二)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主持召开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五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兑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绩效年薪的议案》《关于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专项工作奖励的议案》《关于制定〈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考核目标责任书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考核目标责任书的议案》《关于原公司领导2023年度考核结果的议案》,积极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

2.担任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参与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两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福建莆田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的议案》《关于开展福建漳州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的议案》,为公司开展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提供了专业意见,积极履行了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参与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五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聘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积极履行了审计委员会
委员的职责。

4.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参与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两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授权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充实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力量,积极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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