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
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关联交易、子公司管理、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优化公司治理架构。
2025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对内部监督机构作出调整,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的监督职权。
目前,公司已形成以《公司章程》为统领,以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为核心的规章体系,构建了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管理层权责清晰、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相关重大决策事项经公司党委前置研究后,按权限由股东会、董事会审议决策,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同时依据《公司章程》《子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建立健全分层级授权管理体系,对分公司实行扁平化管理,对子公司通过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方式实施管控,确保所有权、经营权和监督权的分离和制衡。
(2)组织架构
2025 年,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要,建立了与业务发展相适应
的组织架构,优化后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3)发展战略
公司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坚持国有企业属性,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围绕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主动作为,聚焦主责主业,不断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打造经济与生态双循环系统,加快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持续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增强绿色发展新动能。
(4)人力资源
公司遵循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构建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涵盖干部队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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