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
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在股份公司受薪的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其中董事由董事长、内部董事、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构成。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以及经董事会决议明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 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二)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三)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四)薪酬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五)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
事会或者薪酬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薪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公司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六条 公司负责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的
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协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绩效考核
第七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行
年度绩效考核与任期绩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指标均包含经济效益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
(一)年度绩效考核以公历年为考核期;
(二)任期绩效考核以三年为一个考核期。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与总经理(代表高级
管理人员团队)签订年度绩效考核责任书和任期绩效考核责任书。
(一)年度绩效考核的经济效益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广电用户发展。
1.营业收入是指经审计的考核当年企业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
2.利润总额是指经审计的考核当年企业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是指净利润和所得税、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之和。
4.广电用户发展是指 5G 用户到达数、电视在用用户数和
宽带在用用户数的总数。
以上考核指标,可视年度考核需要进行调整。
(二)年度绩效考核综合社会效益指标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虑相关管理人员考核期内政治导向、文化创作生产和服务、受众反应与社会影响、人才队伍建设、改革深化提升、文化加科技融合等方面确定。
(三)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的经济效益指标包括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和总资产周转率。
1.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是指企业考核期末扣除客观因素后的国有资本及权益同考核期初国有资本及权益的比率。
2.总资产周转率是指经核定的企业考核期内平均营业收入同平均资产总额的比率。
(四)任期绩效考核社会效益指标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虑考核期内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核心竞争力及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等因素确定。
第九条 考核指标的调整。由于国家、省、市和公司内部
重大政策、战略规划调整、清产核资、工作调动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考核指标数据发生变化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考核指标进行调整。
第三章 薪酬核定与发放
第十条 根据不同身份和工作性质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
压力等,确定不同的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独立董事,领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确认通过后发放,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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