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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4-29 00:03:21 股吧网页版
美好置业:关于云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监督管理措施的整改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9

股票简称:美好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23-22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监督管理措施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好置业”)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收到贵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4 号:《关于对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5 号:《关于对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对《决定书》《警示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和针对性分析,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持续提高公司业务管理及风险防控能力,以杜绝相关不规范事项再次发生。具体如下:

(一)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问题一、公司治理不规范

1.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时,存在未建立相应内部控制制度、资助金额超过股东大会审批额度、对资助款项逾期的资助对象继续追加提供财务资助、未就其他股东不能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及资助对象资不抵债采取风险防范措施等不规范的问题,且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完整、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 号)第三条、第二十六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的相关规定。

2. 公司对外投资(委托理财)时,存在签订合同和支付认购款先于董事会审议、实际执行的合同内容与董事会审议的内容不一致、变更委托理财主要内容未经董事会审议、未按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对委托理财实施风险控制等不规范的问题,且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16]23 号)第一百一十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 号)第三十三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第三十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二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3.公司对外转让股权时,存在股权转让协议重要内容未提交董事会审议、未披露重要内容、未披露重大进展变化等不规范的问题。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 号)第三十三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第三十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整改措施:

1、审计监察办公室、财务风控中心组成专项工作小组,对公司历年发生的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全面自查。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的自查情况,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及时完善相关内控制度,明确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机制、充分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2、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美好装配已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今后公司将不再适用向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以前年度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得以消除。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其他财务资助事项,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审议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因违反规定从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将予以严肃问责。

3、对于以前年度对外投资理财及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中出现的问题,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增强规范运作意识,强化关键管理岗位的风险控制能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后续将积极组织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持续收集监管规定变化及警示案例,以书面学习材料形式开展公司全员学习,督促董监高进行针对性学习,在汲取警示案例教训的基础上提高公司合规运作水平。

4、加强公司审计监察部门对于公司内控的监督力度,完善内控管理体系,规范内控运行程序,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保护公司资产安全。加强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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