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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02:29:08 股吧网页版
荣丰控股:荣丰控股集团关于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1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周二)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周三)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4 月 30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
由“荣丰控股”变更为“*ST 荣控”,证券代码仍为“000668”。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为 5%。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及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荣丰控股”变更为“*ST 荣控”

3.证券代码:无变更,仍为“000668”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停牌一天,自 2025 年 4 月 30 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
退市风险警示。

5.实行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二、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及股票交易停牌的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公司利润总
额-367,812,475.55 元,净利润-367,775,213.90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77,284,270.42 元,营业收入扣除金额为 51,588,490.80 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 81,871,882.60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项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指标触及了第 9.3.1 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为有效化解风险,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力争 2025 年经营情况有较大改善,具体如下:

(一)大力发展新业务

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功能,为新产业提供品牌、资金及资源赋能,在 2024 年基础上做大做强,进一步降低地产项目收入占比。

(二)快速去化存量房地产项目

根据市场竞争情况改变销售策略,降价促销,快速去化存量房地产项目。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流动性,化解潜在经营风险。

(三)整合内部管理要素,提升经营效率

对公司内部管理要素进行整合,持续优化管理模式及组织结构,提升经营团队成员的业务胜任能力和综合素养,提高管理水平,降低经营成本,提升盈利能力。

(四)积极寻找优质资产,继续推动业务转型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积极寻找具备可持续增长能力的优质资产,继续推动公司业务完全转型,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2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六)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八)虽符合第 9.3.8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若公司 2025 年度出现上述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可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行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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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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