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6 年 04 月 15 日
审计机构名称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中审亚太审字(2026)001410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陈刚、江娟
审计报告正文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丰控股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荣丰控股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有关公众利益实体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独立于荣丰控股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
荣丰控股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 40,622.85 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
营业收入为 40,227.35 万元,详见财务报表附注 5、29。荣丰控股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数,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 亿元,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9.3.12 条,若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基于上述情况,我们识别出荣丰控股公司存在较强的保壳动机,可能存在为规避退市风险而不当确认收入、操纵收入确认时点或金额的重大错报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房地产销售、跨境物流销售等业务流程,识别销售与收款的关键控制点,测试并评价关键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荣丰控股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本期确认房地产销售收入的项目,检查销售合同以及可以证明房产已交付的支持性文件,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荣丰控股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对本期确认房地产销售收入的客户,抽取主要客户进行函证及现场(含视频)访谈。重点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房地产销售收入的项目,检查售房合同约定的相关交房条件及可以证明房产已交付的支付性文件,以评价相关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4)对本期出租商品房的收入,根据合同条款测算租金收入,结合收款情况评估收入的准确性。
(5)对跨境物流业务收入,检查报告期内收入确认的相关支持性文件,如检查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物流运单、提单、经客户确认的对账单等,评估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收入,确认收入是否存在跨期的情况。
(6)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检查收入、成本及毛利率波动情况,评价收入变动的合理性。
四、其他信息
荣丰控股公司管理层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