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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28 17:03:01 股吧网页版
ST金鸿:关于控股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合伙结构变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29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6-058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合伙结构变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与产业投资人洛阳宏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洛阳宏创”)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李文浩先生与洛阳宏创、洛阳炼化宏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洛阳炼化宏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国宏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洛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2、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衡阳中院”或“法院”)同意金鸿控股先行进行庭外重组,不代表正式受理公司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能否被法院受理重整、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虽然《重整投资协议》已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仍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起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的关于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尚需深交所的审核,公司股票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事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控股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合伙结构变动的基本情况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金鸿控股”)

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合伙结构暨公司
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北京金坤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坤杰投资”)、徐博与上海天洪基业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洪基业”)、上海保成重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成重能”)于 2026年 5 月 12 日签订了《山西坤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合伙份额转让协议》”)。根据《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天洪基业受让金坤杰投资持有的山西坤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坤杰能源”)1%合伙份额,受让徐博持有的坤杰能源 68%合伙份额,天洪基业成为坤杰能源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坤杰能源《合伙协议》,执行事务合伙人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决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拟定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等。同日,保成重能与天洪基业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其在坤杰能源的所有表决和决策中与天洪基业保持一致。本次合伙份额转让完成后,天洪基业实际控制坤杰能源,并通过坤杰能源控制上市公司 140,899,144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 71%。李文浩先生作为天洪基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天洪基业实际控制坤杰能源,并通过坤杰能源控制上市公司 140,899,144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 71%,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徐博先生变更为李文浩先生。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已
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坤杰能源的通知,坤杰能源就前述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天洪基业持有坤杰能源 69.00%合伙份额,担任坤杰能源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洪基业实际控制坤杰能源,并通过坤杰能源控制上市公司140,899,144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71%。公司控股股东不变,仍为坤杰能源,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徐博先生变更为李文浩先生。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三、本次权益变动暨实际控制人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徐博先生变更为李文浩先生。李文浩先生具备多年资产管理、并购重组及股权投资等经验。经与徐博先生友好协商,双方认为本次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庭外重组工作的正常推进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系控股股东坤杰能源的合伙结构变更,不会导致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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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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