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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3 17:19:21 股吧网页版
ST金鸿: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长城河北分公司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4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6-030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长城河北分公司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及

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部分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已超过 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2、本次债务重组:本次债务重组,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新增保证人,为三家主债务人(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宣化金鸿燃气有限公司)所欠中国长城河北分公司的全部债务,提供最高额5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原保证人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的担保责
任,在公司担保合法有效为前提下,由 8.52 亿元豁免至 5 亿元。协议生效后 7 个工
作日内,担保人应偿付 1000 万元现金,该款项将直接冲减债务本金。

3、上述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4、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通过。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债务重组事项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尚需经协议签署方决策部门审核通过后签订相关协议,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控股”、“上市公司”或“公司”)
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与中国长城河北分公司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现将相
关债务重组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务重组概述

(一)债务重组的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城河北分公司”)于 2021 年 6 月通过竞价方式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张家口分行”)收购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权,于 2022 年 9 月通过竞价方式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以下简称“建行张家口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化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宣化支行”)收购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宣化金鸿燃气有限公司债权。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前述债权本金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5.99 亿元。金鸿控股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金鸿”)就上述贷款债权向中行张家口分行、建行张家口分行及建行宣化支行提供的保证担保随同贷款债权转移至中国长城河北分公司。

本次债务重组,公司作为新增保证人,为三家主债务人(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宣化金鸿燃气有限公司)所欠中国长城河北分公司的全部债务,提供最高额 5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原保证人中油金鸿的担保责任,在公司担保合法有效为前提下,由 8.52 亿元豁免至 5亿元。协议生效后 7 个工作日内,担保人应偿付 1000 万元现金,该款项将直接冲减债务本金。此外,本次债务重组仅为对中油金鸿的部分保证责任有条件免除,并不导致主债权相应减免。

(二)交易审批程序

1、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以 8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长城河北分公司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尚需经协议签署方决策部门审核通过后签订相关协议。

3、本次债务重组事项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除协议签署方外其他第
三方同意。

二、债务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5721633940H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负责人:王滨

成立日期:2000 年 2 月 23 日

住所:石家庄市新华区红军大街 27 号

总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在总公司的授权下开展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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