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6-047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四)项的规定,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涉及的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据此,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部分其他风险警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于公司前期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尚未全部消除。即使本次股票交易被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公司仍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会发生变化。
3、公司申请撤销对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尚需深交所的审核,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申请撤销股票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前期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述事项已经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四)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
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规定的情形。同时,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的审计,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事项已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9.8.1 条第(七)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
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申请对股票交易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7 条的规定“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已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经年审会计师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逐项自查,公司已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四)项的规定所列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因此,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8 条及第 9.8.7 条规定,公司决定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至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
除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至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
《审计委员会关于<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至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
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
(四)年审会计师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
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政旦志远内字第 260000045 号),并且出具了《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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