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政旦志远审字第 260000570 号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anda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 1-7
二、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7-8
母公司利润表 9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0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财务报表附注 1-116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14F
电 话:+86-755-88605026
www.zdcpa.com
审 计 报 告
政旦志远审字第260000570号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控股”)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金鸿控股2025 年 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二)2 所述,金鸿控股对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北公司”)和沙河中油金通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河金通”)的担保尚未解除,对华北公司的担保余额由中油新兴能源产业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油新兴”)提供反担保,金鸿控股账面就对外担保事项期初期末已分别计提预计负债 41,089.28 万元、31,089.28 万元。
由于担保事项期间担保债务余额不断变化,管理层无法准确核算对外担保事项产生的预计负责金额;同时,由于反担保方提供担保的
政旦志远审字第 260000570 号审计报告
财产情形复杂,我们无法合理估计反担保事项对担保债务的影响。因此我们无法就对外担保产生的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金鸿控股,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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