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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01:42:36 股吧网页版
ST金鸿: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和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政旦志远审字第 260000570 号)。公司董事会认真审阅了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现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该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册会计师“带强调事项段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涉及事项

(一)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二)2 所述,金鸿控股对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北公司”)和沙河中油金通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河金通”)的担保尚未解除,对华北公司的担保余额由中油新兴能源产业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油新兴”)提供反担保,金鸿控股账面就对外担保事项期初期末已分别计提预计负债 41,089.28 万元、31,089.28 万元。

由于担保事项期间担保债务余额不断变化,管理层无法准确核算对外担保事项产生的预计负责金额;同时,由于反担保方提供担保的财产情形复杂,我们无法合理估计反担保事项对担保债务的影响。因此我们无法就对外担保产生的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金鸿控股,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金鸿控股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为-25,195.06 万元、-21,016.47 万
元、1,732.95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金鸿控股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146,461.7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为 5,993.67 万元。同时,金鸿控股于
2024 年 6 月到期 15 金鸿债、16 中油金鸿 MTN001 金额 27,974.91 万元未能如期
清偿,目前已有部分债权人提起诉讼。

2026 年 2 月 9 日,债权人苏州乾泓鑫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金鸿控股不能
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湖南省衡阳市中级
人民法院提交了对金鸿控股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2026 年 2 月 24 日,衡阳中院
复函同意金鸿控股先行进行庭外重组,由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庭外重组辅助机构。金鸿控股先行进行庭外重组,能否被法院受理重整、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以及正式重整最终能否成功均存在不确定性。存在若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清算和终止上市的风险。

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保留事项所示的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金鸿控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五)5 所述,2020 年 10 月,关联法人中油新兴受
让了金鸿控股所持有的华北公司 100%股权。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金鸿控股
对华北公司的债权为 47,969.63 万元,金鸿控股就该债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023 年 4 月 11 日,张家口国储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价值 45,544.37 万
元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及设备为上述债权提供不高于 3.5 亿元的担保。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四)子公司失控所述,金鸿控股与控股子公司沙河金通的另一方股东就沙河金通的未来发展存在严重意见分歧导致金鸿控股丧失
对沙河金通的控制权,金鸿控股已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将上述股权以人民币 2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湖州岩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岩及”),2025
年金鸿控股已收到股权转让款 200 万元,截止目前尚未完成过户手续。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拟采取消除该事项及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充分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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