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政旦志远内字第260000045号)。公司董事会认真审阅了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现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该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落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金鸿控股因与控股子公司沙河中油金通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河金通”)的另一方股东就沙河金通的未来发展存在严重意见分歧,导致金鸿控股丧失对沙河金通的控制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金鸿控股未能完成沙河金通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对出具带强调事项段落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充分识别并关注到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涉及的子公司失控事项。针对该事项,公司已积极采取股权转让及法律诉讼等措施,全力推进问题解决,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2025年4月,沙河金通母公司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公司”)已与湖州岩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岩及”)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截至目前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后续公司将重点推进工商变更手续。
三、公司拟采取消除该事项及影响的具体措施
为彻底解决子公司失控事项,2025年4月14日,华东公司与湖州岩及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以人民币200万元将华东公司持有的51%的沙河金通的股
权转让给湖州岩及,股权转让协议已于协议签署当日生效。后续公司将积极全力配合湖州岩及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子公司管控机制,强化内部控制执行,杜绝类似事项再次发生。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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