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9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6-057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十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1 日以邮件、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均亲自参会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史浩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一)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结合对公司实际情况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分析论证,董事会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各项程序性和实质性条件的要求。
因过去十二个月内曾在本次交易关联人的其他关联方任职,董事史浩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4 票,回避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本
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取得上海肖克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肖克利”或“标的公司”)100%股份。
(2)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竞价的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最终发行数量及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确定。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上海肖可利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肖可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配套资金若不能满足上述资金需求,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将自筹解决资金缺口。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若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方式先行支出,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配套资金置换已支出的自筹资金。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及其用途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上市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因过去十二个月内曾在本次交易关联人的其他关联方任职,董事史浩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4 票,回避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本
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具体内容
2.1 标的资产、交易对方
标的资产 交易对方
陶涛、程家芸、上海昱跃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
上海肖克利 100%股份 简称“上海昱跃”)、冯建萍、王溪岑、邵能、上海镜兰企
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镜兰”)、
江苏新纪元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纪元”)
因过去十二个月内曾在本次交易关联人的其他关联方任职,董事史浩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4 票,回避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本
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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