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17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ST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3-043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决定
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下午 14:30 在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 IFC 国际金融中心 46 楼会
议室以现场形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在巨潮资讯网等媒体进行了公告。
为便于投资者更好的了解公司重点项目,公司决定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变更为:广西北海市银海区金海岸大道 526 号 32 号楼大会议室。除上述现场会议地点变更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及审议议案等其他事项均不变。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变更后,不便参加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仍可以通过网络投票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现就修改后的会议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23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2023 年 5 月 2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截止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西北海市银海区金海岸大道 526 号 32 号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 2022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2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00 《公司 2022 年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公司 2022 年度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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