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06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ST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3-072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106.85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204.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585.72 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18.50 亿元。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11.07 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三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1、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陕西富安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富安泰置业”)接受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提供的175,680万元融资的展期,展期期限不超过18个月,同意作为担保条件:公司间接持股100%的陕西富安泰置业100%股权质押并以陕西富安泰置业名下持有在建工程抵押,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北京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持有土地及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对陕西富安泰置业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其它融资条件均不变。具体条件以实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2、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陕西盛得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盛得辉置业”)接受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提供的58,880万元融资的展期,
展期期限不超过18个月,同意作为担保条件:公司间接持股100%的陕西盛得辉置业100%股权质押,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北京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持有土地及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对陕西盛得辉置业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其它融资条件均不变。具体条件以实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3、公司持有99.8602%权益的子公司苏州鸿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鸿光”)接受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提供的75,000万元融资展期,展期期限不超过为11个月,同意作为担保条件:由苏州惠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苏州璞阳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苏州煜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由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他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公司持有51%权益的控股子公司南通光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光卓房地产”)接受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提供的46,790万元融资展期,展期期限不超过29个月,同意作为担保条件:南通光卓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对南通光卓房地产该笔融资展期余额提供51%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南通光卓房地产对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23 年 4 月 28 日和 2023 年 5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六次会
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3 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 1,100.00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864.74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51.04 亿元,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84.22 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
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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