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27 17:45:00 股吧网页版
上峰水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8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6-004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6 年 1 月 26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通知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以邮件及书面传递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
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锋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进行低风险的委托理财。本次委托理财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26 年 1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6 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对 2026 年度的融资工作做出安排,经与相关金融机构商谈并达成融资意向,拟定了 2026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计划。2026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计划全部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对象全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融资资金为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所需资金,具体融资协议尚待签署。2026 年度计划新增担保总额为 251,600万元(其中 10,000 万元为重复追加担保)。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26 年 1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6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关联交易事项一

公司全资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公司 5%以上股东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水泥”)及其所属公司购买原材料、租入资产及销售商品,其中,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向南方水泥及其所属公司购买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4,980 万元,2025 年度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 3,479.88 万元。预计 2026 年度
公司向南方水泥及其所属公司租入资产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6.6 万元,
2025 年度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 4.03 万元。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向南方水泥及
其所属公司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60 万元,2025 年度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 14.63 万元。

上述交易对方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南方水泥及其所属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事项二

公司全资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公司 5%以上股东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有色”)及其所属公司采购原材料,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向铜陵有色及其所属公司购买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324 万元,2025 年度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 244.45 万元。

上述交易对方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铜陵有色及其所属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
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关联交易事项三

为促进业务协同、发挥各方优势,加强渠道与业务布局,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浙江上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峰控股”)全资子公司安徽汇久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久管业”)签署《托管协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