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11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 *ST 当代 公告编号:2021-091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八届董事会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
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
间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与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投票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征集投票权的事项和规定。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是 2021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一),凡在 2021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8 号 SOHO 尚都北塔 A 座 8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上述议案经公司八届董事会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告编号:2021-084)。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表决意见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票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
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采用信函方式亦可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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