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2-07
关于对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123 号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你公司披露《2021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1.2 亿元至-1.3 亿元,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2亿元至-2.3亿元,预计期末净资产 2,100万元–3,100万元。根据你公司此前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你公司截至 2021年 9 月底的净资产为-21,030.83 万元。你公司在业绩预告中称 2021年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向你公司捐赠股权资产及现金资产合计 3.21 亿元。我部对相关事项保持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对以下问题进行核实并做出书面说明:
1、请你公司详细说明 2021 年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捐赠资产的具体
情况、资产金额、捐赠时点、相关资产登记过户完成的时间以及你公司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并说明资产捐赠对你公司 2021 年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你公司将资产捐赠事项计入 2021 年财务报表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2、根据你公司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度报告及 2021 年业绩
预告,你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已连续四年为负,且营业收入逐年下滑。请你公司说明你公司生产经营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根据业绩预告,扣除股东捐赠资产的影响,你公司净资产约
为-2.9 亿元至-3 亿元。根据你公司此前披露的《关于受赠资产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控股股东关联方捐赠的漳州南太武渔港开 发有限公司的股权,尚未形成收入,且相关在建工程尚未完全获取批 复手续。请你公司结合问题 2的相关内容以及漳州渔港的相关情况说 明捐赠资产的相关批复手续具体进展,本次资产捐赠能否真正提高你 公司经营能力和资产质量,控股股东捐赠资产是否具有必要性和合理 性等。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2
年 2 月 14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
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2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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