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谨慎、认真、负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了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 年度履行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王利娜,女,中国国籍,1974 年生,管理学博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河北经贸大学教授;广东财经大学教授,会计学院院长助理,会计系系主任。现任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会计学院副院长。2024 年 1 月至今任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9 次,亲
自出席 9 次,通讯方式出席 9 次,委托出席 0 次,没有缺席的情况;共召开股
东大会 3 次,本人应出席股东大会 3 次,亲自出席 3 次,委托出席 0 次,没有
缺席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相关会议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司在 2024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同时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委员会的工作沟通交流,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通讯方式亲自出席了公司 2024年度召开的 2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7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历次会议均无缺席的情况;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应出席 2 次,亲自出席 2 次。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特别是在年报审计期间,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对审计计划、审计进展、审计中遇到的问题和审计意见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进一步督促公司完善投资者与公司沟通交流的渠道,促进公司透明度持续提升。同时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意识。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不定期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并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在日常的董事会事务中,本人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度,本人多次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重点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以及规范运作执行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核查职能,关于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并加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公司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运用专业背景与经验,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参加由
广东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 2024 年年报编制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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