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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0 22:15:36 股吧网页版
智度股份:《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1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加强和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以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经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存货等实物资产、股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以达到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的行为,包括不限于:

(一)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三)现有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公司资产投资;

(五)股票、基金投资、委托理财;

(六)债券、委托贷款及其他债权投资;

(七)其他投资。

第三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公司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四条 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投资项目需要报政府部门审
批的,应履行必要的报批手续,保证公司各项投资行为的合规合法性。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控制的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公司参股的企业发生的本制度所述对外投资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债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再行按照参股《公司章程》及其有关制度行使公司的权利。

第二章 投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第六条 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公司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是各类投资活动的决策机构,各决策机构严格按照相关办法规定的权限,对公司的投资活动做出决策。公司应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履行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对新项目实施的人、财、物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董事长、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等,以利于董事会及股东会及时对投资做出修订。总经理可组织成立项目实施小组,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任务执行和具体实施。公司可建立项目实施小组的问责机制,对项目实施小组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进和考核。

第八条 公司项目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为公司投资管理部,负责公司一切投资事务及与项目管理有关的协调工作,包括:制定年度投资预算、投资项目的初评、立项、实施监督和后续评价。投资管理部负责公司对外投资的日常管理,保管投资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和对外投资权益证书等,并建立详细的档案记录,对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负有监管的职能。投资项目档案原则上要永久保存,若需处理或销毁档案,应严格按照公司档案销毁的规定履行相关内部审批及实施销毁。

第九条 公司财务部是公司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投资预算。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确定后,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筹措资金,协同有关部门办理出资手续、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并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相应的借款、审批与付款程序。

公司财务部应当加强对外投资收益的控制,对外投资获取的收益,应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纳入公司的会计核算体系,不得另立会计账簿。

第十条 证券事务部负责对公司风险投资项目及其它对外投资合规性进行事先审查,董事会秘书进行相应信息披露。

第十一条 公司审计监察法务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协议、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的审核。

第三章 非证券类投资项目管理决策权限

第十二条 非证券类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天使投资、VC 投资、PE投资等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公司发生的非证券类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投资决策委会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由董事会审批通过,并及时披露:
(一)非关联交易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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