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戚安邦)
各位股东:
本人戚安邦,作为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戚安邦,博士,管理学专业。历任史克比亚公司总经理、中大公司总裁、南开大学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在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之前,本人曾担任
兖州煤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6 年。本人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于 2022 年 6 月开
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
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有效的确保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 立 董 事 应 参 加 董 现 场 出 席 委 托 出 席 缺 席 董 事 是 否 连 续 现 场 出 席
姓名 事会次数 或 以 通 讯 董 事 会 次 会次数 两 次 未 亲 股 东 大 会
方 式 参 加 数 自 参 加 董 次数
董 事 会 次 事会会议
数
戚安邦 6 6 0 0 否 1
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本人对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议案无异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组织及参与会议,2024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和召集人,组织召开了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事宜进行了审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 4 次,
实际按时出席 4 次,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1)2024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内部控制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报告期内,参与指导公司《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编制工作。
(2)2024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4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议案》《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2024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