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2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25-030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十
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时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详情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情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经理辞任的,视为同
2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3 新增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4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5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
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事、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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